团章  | 团旗  | 团徽  | 团歌  | 旧版链接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19-2020年度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9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一、工作内容

2019-2020年度,由省财政资金支持,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医学专业及贫困地区亟需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到国定贫困县所辖乡镇及以下服务单位重点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实施规模完成全省国定贫困县全覆盖。

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实施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4个专项,进一步强化健康行动计划实践育人的功能,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提高综合素质的平台。

二、服务地点

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和32个国定贫困县(名单见附件1)。

三、招募选拔

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健康行动计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标准执行)。已在“河北省青少年思想引导信息化平台”(“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志愿汇”APP)注册并有服务时长记录的优先录用。

 高校毕业生填写报名表(附件2),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交至校团委205(多功能馆东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xtw@126.com,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1日12:00。

四、保障机制

(一)资金保障

1.相关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我省“三支一扶”标准,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生活补贴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支持,个人承担部分从志愿者生活补贴中扣除,相关标准按照当年社保部门缴纳基数确定。

    2.愿者体检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二)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9〕3号)等文件规定,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健康行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和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4.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联 系 人:李亚林

电    话: 5977032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

附件:附件集合.doc



河北大新青年
联系我们
  • 电话:(86) 312 5079462
  • 邮箱:hbuxtw@126.com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多功能馆东门二楼
  • 邮编:071002
版权所有: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冀ICP备05007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