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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和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组织部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激发全省学校战线青年工作活力和工作积极性,激励全省广大团员学生勇做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战线2021 年度河北省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和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争当争创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0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 年2 月),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二、争当争创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各学院团委推荐1人申报,学校择优推荐13人上报。

    2.“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团委自愿推荐1个支部申报,学校择优推荐1个支部上报。

    三、相关材料及报送时间

    1.争当“优秀共青团员”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500 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2.争创“五四红旗团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1500 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3.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12:00前报校团委,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buxtw@126.com。


      附件1-2.docx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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